您的当前位置:首页 > 招标信息 > 招标公告

宿州交通文化旅游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遴选公司债券主承销商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新闻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21-10-11 14:48:16  点击数:1485

 一、招标条件

宿州骏达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宿州交通文化旅游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委托,就宿州交通文化旅游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遴选公司债券主承销商项目(二次)(编号:SZJD-20210251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将进行资格后审。

二、项目概述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宿州交通文化旅游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遴选公司债券主承销商项目(二次)

2债券品种: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3、发行规模: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

4、发行期限:不超过5

5、其他:中标人受招标人委托,包括但不限于统筹协调会计师、律师、评级机构等中介机构的各项工作,在条件满足的情况下向证券交易所报送发行申报资料并进行相应的发行、受托管理等工作。

6、承销方式:余额包销【须提供余额包销承诺函(格式详见投标文件),否则为无效投标

(二)招标范围与要求:宿州交通文化旅游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的公司债主承销商项目,非公开发行人民币不超过20亿元的公司债券,详见第四部分项目技术需求。

(三)服务期限年(首次合同期限叁年,根据招标人实际需求可续期贰年);合同签订后,根据招标人要求的进度需求提供成果,招标人有权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四)本次招标限价:年承销费率上限不超过【 15 BP1BP=0.01%,超过 15 BP为无效投标。

(五)评标办法:本次招标的评标将采用综合评估法。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能够提供本次招标项目服务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二)投标人须具有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发的《经营证券业务许可证》或《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提供《经营证券业务许可证》或《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三)投标人单位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次招标活动;每个投标人仅能委派一个授权代表人,否则不予接受;不同投标人不能委派同一授权代表人,否则不予接受。本项目只接受具有主承销商资格的公司总部或对应债券、投资银行业务部门投标,不接受证券公司营业部等分支机构参加投标。

(四)投标人自201811日至2021930日,在公司债券及其他债券融资品种发行业务中,不存在被监管部门采取监管措施导致无法承接债券业务或作为债券承销商的情况;不存在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司法机关侦查且尚未结案的情况(提供承诺书,格式详见投标文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五)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和良好的诚信。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自行提供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函及“信用中国”截图并加盖公章附在投标文件中);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提供承诺书,格式详见投标文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六)投标人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0年财务审计报告(如投标人成立时间不足要求的年份,则提供自成立以来的财务审计报告)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至少应包括审计报告正文、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所有者权益变动表,提供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七)20201012021930投标人具有主承销并成功发行至少一笔不少于15亿元的公司债券(不含可转债、可交债、次级债)项目业绩。【业绩时间以募集说明书时间为准。提供Wind网站相关发行信息截图及投标人作为承销商负责发行过公司债券项目募集说明书首页(若首页上相关信息不能反映本资格条件所需信息时,应增附相关信息的页面)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本项目接受联合体业绩

(八)投标人拟派项目现场负责人具有自20201012021930日作为项目负责人成功发行至少一笔不少于15亿元的公司债券(不含可转债、可交债、次级债)项目业绩业绩时间以募集说明书时间为准。提供Wind网站相关发行信息截图及提供募集说明书首页及含有项目负责人信息的页面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九)投标人拟派项目现场负责人须提供2020101日至2021930日(期限覆盖上述期限的也可以)投标人(或投标人委托中介公司)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材料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或具有二维码可查询验证码可查询社保网上截屏证明材料加盖投标人公章等有效的证明材料。若拟派项目现场负责人是由投标人委托中介公司为其缴纳养老保险费的,还应提供投标人委托中介公司代为缴纳养老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文件及拟派项目现场负责人与投标人签订的劳动合同的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十)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不超过2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投标人组建联合体参与竞选时,其资格的审核、报价及评分均承销实力排名较低的联合体成员所具备的投标资格和得分为评判标准(承销实力排名判断方法详见评分细则中商务部分②;联合体投标需提交自愿组成联合体投标声明书,格式详见投标文件并加盖所有联合体成员公章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不得再单独参加投标。

四、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及地点

(一)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1011日至20211015(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5:00时至17:00(北京时间,下同),到宿州市埇桥区鞋城七路质检中心8808室现场报名,提交完整的报名材料后领取招标文件(招标资格不得转让)。未在此时间内参加报名领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予接受。

为防控疫情,请领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员务必做好个人防护,佩戴口罩,出示健康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以备检查。

(二)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大写人民币伍佰元),售后不退。以公司账户转入以下账户并备注项目名称+文本费:

收款账户名称宿州骏达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收款开户行:徽商银行宿州纺织路支行

账号:2510901021000010768

(三)报名需提供材料:

1、投标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2、投标人具有公司债券承销资格的证明文件(提供《经营证券业务许可证》或《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3、报名经办人的授权委托书原件(需加盖投标人公章及法人章);

4、报名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现场查验);

5、文本费支付凭证

6、报名前组建联合体参加投标。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一)通过报名的投标人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1 年10月20日9时 00 分。宿州交通文化旅游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八楼826室(宿州市埇桥区鞋城七路质检中心),未参加报名或逾期送达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予接受。

(二)现场递交投标文件时,需同时递交法人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并提供身份证原件查验。

开标时间及地点

(一)开标时间:202110209:00

(二)开标地点:宿州市埇桥区鞋城七路质检中心8826

七、本次招标公告在以下媒体公开发布

(一)宿州交通文化旅游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官方网站http:// http://www.szjttz.cn

(二)安徽省招标投标信息网http://www.ahtba.org.cn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宿州交通文化旅游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宿州市埇桥区鞋城七路质检大楼9 

 

邮编:234000

 

联系人:朱工 

 

电话:18555579902

 

招标代理:宿州骏达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宿州市埇桥区鞋城七路质检大厦8

邮编:234000

联系人:曹工

电话:055-2399978

 

【责任编辑:宿州交旅】